(二)限制类
1. 新建DMT法聚酯装置; 2. 新建7万吨/年以下聚丙烯装置(连续法及间歇法); 3. 新建10万吨/年以下丙烯腈装置; 4. 新建10万吨/年以下ABS树脂装置(本体连续法除外); 5. 新建60万吨/年以下乙烯装置; 6. 新建800万吨/年、扩建500万吨/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 ; 7. 新建50万吨/年以下催化裂化装置、新建40万吨/年以下连续重整装置、新建80万吨/年以下加氢裂化装置、新建80万吨/年以下延迟焦化装置; 8. 新建20万吨/年以下聚乙烯装置; 9. 新建20万吨/年以下氧氯化法聚氯乙烯装置、电石法聚氯乙烯8万吨以下装置 ; 10. 新建20万吨/年以下苯乙烯装置(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); 11. 新建10万吨/年以下聚苯乙烯装置; 12. 新建22.5万吨/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装置(单套); 13. 新建10万吨/年以下聚酯装置; 14. 新建年产60万吨以下氨碱装置; 15. 新建20万吨以下联碱装置; 16. 新建20万吨/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、10万吨/年硫铁矿制酸装置 ; 17. 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装置; 18. 新建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 ; 19. 高毒农药(甲胺磷、对硫磷、甲基对硫磷、久效磷、氧化乐果、水胺硫磷、甲基异柳磷、甲拌磷、甲基硫环磷、乙基硫环磷、特丁磷、杀扑磷、溴甲烷、灭多威、涕灭威、克百威、磷化锌、敌鼠钠、敌鼠酮、杀鼠灵、杀鼠醚、溴敌隆、溴鼠灵); 20. 电石生产装置; 21. 四氯化碳项目 ; 22. 力车胎项目(手推车胎); 23. 新建20万吨/年以下环氧乙烷/乙二醇装置; 24. 新建10万吨/年以下己内酰胺装置 ; 25. 新建20万吨/年以下乙烯法醋酸装置、15万吨/ 年以下甲醇羰基法醋酸装置 ; 26. 汽车斜交轮胎项目; 27. 新建生产能力5000吨/年以下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; 28. 新建10万吨/年以下烧碱装置; 29. 新建2万吨/年以下氢氧化钾装置; 30. 新建单套1万吨/年以下无水氟化氢(HF)生产装置(配套自用和电子高纯氟化氢的除外); 31. 新建单套反应釜6000吨/年以下、后处理3万吨/年以下的F22生产装置(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除外); 32. 新建2万吨/年以下的(甲基)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; 33. 新建1000吨/年以下铅铬黄生产线; 34. 新建5000吨/年氧化铁红颜料装置。
注:1.禁止类条目后括号内数字为淘汰期限,淘汰期限为2005年是指应用于2005年底前淘汰,其余类推;未标淘汰期限的条目,为立即淘汰;
2.生产规模大于限制类条目规定,但环保指标不达标的项目,均禁止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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